一、 入会资格
1、在广东投资创业的攸县籍及外籍企业家,
2、拥护本会的单程和管理办法,支持本会工作,履行会员义务,执行本会决议,严守本会纪律,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,接受本会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督,按规定交 纳会费。
二、 入会手续
1、填写《广东省湖南商会入会申请》(附件)。
2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或扫描件 1 份、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。
3、攸县籍法人或股东身份证复印或扫描件 1 份。
4、Word 文件版的公司简介 1 份。
5、个人形象照片 1 张。
6、企业办理会费缴纳手续。
7、发放会员牌匾。
三、会费标准
1、广东省湖南商会第三届为四年,商会除设会长、执行会长、监事长、秘书长外,设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理事、会员四个等级职位。
2、会费标准:常务副会长:40,000 元,副会长:20,000元,理事 :10,000 元,为一次性资费标准,以后换届只交会费2000元;会员:2,000元(为每届交费标准)会费。
四、职务确定
1、会员、理事、副会长、常务副会长职位申请名额不限,以自愿报名,由会员(代表)大会过半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选举产生;
2、会长、执行会长、监事长长,由理事会议过半以上代表表决通过选举产生;
3、届内新增的会员、理事、副会长、常务副会长,经会长审批后,由常务理事会议过半以上代表表决通过选举产生;
五、会员权利:
1、会员享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、会员有权对本会所举办的各种会务活动提出建议和批评;
3、会员如有需求, 可向本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, 经会常委理事会议研究, 可获得本会符合法律和商会功能的支持和帮助;
4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5、对本会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;
六、会员义务:
1、遵守本会单程和管理办法,执行本会的决议;
2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;
3、为本会提供有价值的信息,为攸粤两地经济发展献计献策;
4、接受本会交办的任务和相关事项;
5、按规定缴纳会费。
七、退会和除名:
1、会员退会应向本会秘书处提出申请, 并经批准;
2、会员如超过半年时间不能履本会员义务的,可视为退会;
3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 本会予以除名:
①违反国家法律、受刑事处罚的;
②被会员检举或本会发现从事非法活动被查实的;
③个人为对本会名誉有重大损毁的;
④违反本会单程和管理办法, 情节严重的。
八、注意事项
1、会员单位需合法合规经营;
2、会员单位之间严禁非法借贷和交易,一经发现当即取消会员身份与再入会资格。